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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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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都是判给母亲抚养吗?或者,如果父亲经济条件好的话,一定要判给父亲抚养吗?

[来源:原创] [作者:不详] [日期:08-04-17]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了以下原则: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以下意见:

第一,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凶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最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第三,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二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一目舌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父母双方对1 O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法院可予准许。

可见,离婚后子女并非都是判给母亲抚养;如果父亲经济条件好的话,也不是一定要判给母亲抚养。离婚后子女归谁抚养,应遵循上述的几项原则予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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