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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郭霁律师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公司法务、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辩护,郭霁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1998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曾执业于上海金钻律师事务所,后发起创办上海中申律师事务所。现为上海中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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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以一方名义出售房屋,另一方主张房屋买卖无效,法院如何认定?

[来源:原创] [作者:不详] [日期:08-04-17]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转卖房屋是否无效,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衡量:
  一、购房方是否主观存在恶意,比如,是否系夫妻一方亲属、同事、足以知道售房一方的婚姻状况;
  二、是否支付了市场对价。若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房,一是显失公平,二是难以体现购房方属善意取得;
  三、是否办理完毕过户手续。若已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交易行为已完成,对于法院结合案情考虑定案结果是有一定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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